本網宿遷訊:今年以來,泗陽法院始終堅持“和諧執行”理念,在執行重點敏感案件中做到“四個必須”,今年以來該院共執結各類案件1037件,無一件因執行措施不當而引發不良后果。

該院在執行敏感案件中首先做到必須主動接受黨委領導和人大監督,第一時間向地方黨委匯報案情,爭取支持,并主動接受人大監督,必要時邀請人大代表現場監督。今年以來縣委、縣政府有關領導對部分重點敏感案件,先后多次與法院領導交流情況,部署措施。縣人大常委會領導先后帶領20余名人大代表前來視察,促進了敏感案件的順利解決。

該院要求對于敏感案件必須全面維護各方群眾的合法利益,絕不能為了簡單快辦而忽視群眾利益。該院在執行以某木業公司為被執行人的7件債務糾紛案件中,發現該木業公司還拖欠100余名職工的工資。承辦人反復與7方申請人和木業公司進行了艱苦協調,取得理解,最終幾方當事人首先支付了拖欠的工資款,職工利益得到了切實維護。

為穩妥推進,該院要求對敏感案件必須依法制訂詳細的執行預案,并報執行長、執行局領導、院分管領導三級審核把關,確保預案的合法性、科學性和穩妥性。今年以來該院在執行敏感案件中,多次遇到突發情況,由于預案中考慮全面,事前準備充分,全部成功處置到位,保障了案件的順利執行。

該院要求對敏感案件必須做好最深入透徹的法律宣傳和協調工作。無論糾紛多么復雜、矛盾多么尖銳,承辦人都要把法律宣傳和協調工作貫穿于執行全過程,只要有1%的希望和可能性就要作出100%的努力。今年該院經過不懈努力,先后將9件敏感案件協調成功,被執行人主動履行了法定義務,為維護社會穩定和群眾利益發揮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