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嚴格規范執行清積工作效果好
作者:徐潔 發布時間:2008-11-03 瀏覽次數:571
本網徐州訊:新沂法院在集中清理積案過程中,狠抓規范執行行為,促進了清積工作的快速發展。從9月底以來短短一個多月時間,執結積案113件,實際執行到位金額171.6萬余元,執結通道、排水等相鄰糾紛15起,有力地維護了廣大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了社會穩定。
在工作方式上,該院實現了從分散執行到日常執行與集中執行相結合的轉變,在做好日常執行工作的同時,根據清理執行積案工作的實際情況,適時選擇一批積案進行集中執行。由院長梁冰新自掛牌督辦,分管院長親力親為,執行局整合力量,法警大隊參與配合,依法加大執行力度,對一些轉移財產、逃避執行、抗拒執行的被執行人,嚴格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在辦案流程管理上,實現了從局部規范的轉變。在清積工作中,該院制定并完善了《執行工作流程管理操作規范》,對執行預立案、立案、執行期限、聽證、執行措施,結案、歸檔等辦案流程進行全面規范;加強對涉及款物的管理,在案件承辦人的涉案款物和處理中構筑了一道隔離帶,有效地防范了執行過程中腐敗行為的產生。自清積執行積案工作開展以來,該院沒有發生一起違法違紀行為。
在執行措施上實現了從單一手段到多種執行方式綜合運用的轉變。在案件執行工作中,不斷加大協調力度。針對執行案件中的涉府、涉村及涉及國有企業經濟糾紛等案件,積極爭取地方黨委、人大、政府的支持。由案件承辦人及有關部門進行溝通,必要時由院長、分管院長親自出面協調,通過與有關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及黨委、人大、政府會商,爭取多方支持促進案件有效執結。如王某申請執行某建筑公司一案,即該院的多方聯合協調,促使雙方在裁定復議階段達成和解協議,使得2005年以前的一件執行積案妥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