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今年以來,銅山法院充分把握群體性糾紛的受理時機,采取五項措施依法進行立案審查,把好立案關,防止因司法的不當介入引發新的矛盾糾紛。

一是立案審查提級。該院對群體性糾紛實行提級審查立案制度,凡是涉及群體性的糾紛,立案法官一律轉交立案庭庭長審查,由庭長決定是否立案受理。庭長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立即送立案大廳辦理立案手續;對復雜疑難糾紛,庭長主動向分管院長匯報,由分管院長與庭長研究決定是否受理,對主管院長、庭長不能決定是否受理的,提交院審判委員會研究決定。

二是注重溝通協調。該院面對的群體性糾紛,大多是由房屋拆遷、農村土地調整而引發的,糾紛涉及的人數多,影響大,范圍廣。立案庭接到起訴人的訴狀后,立即著手與有關政府部門、被起訴單位進行溝通協調,通報相關情況,積極促成當事人之間和解,爭取通過非訴訟途徑解決糾紛。

三是把握受理時機。通過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大多數被起訴單位都能配合法院工作,采取措施積極化解矛盾,做好起訴人的息訴工作。經過協調,如果糾紛仍然無法化解,又符合人民法院立案條件的,在受理時機成熟時,及時為起訴人辦理立案手續,維護其合法權益。

四是做好說服勸導。根據相關規定有些群體性糾紛不屬于人民法院案件受理范圍,對于這些糾紛起訴人堅持要求起訴的,該院耐心向起訴人解釋有關規定,并指明糾紛的正確解決途徑。經反復勸導,起訴人仍然堅持要求立案的,該院根據相關規定裁定不予受理。

五是加強與縣委、縣人大和上級法院的溝通。對于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群體性糾紛案件,該院及時與縣委、縣人大和上級法院溝通,及時匯報請示,確保糾紛得到妥善處理,及時消除不穩定因素,全力維護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