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宿遷訊:只因丈夫(被害人)醉酒后辱罵自己,被告人楊某惱怒不堪,竟持繩索勒住丈夫的脖子,倒背著拖行,直至丈夫被活活勒死。現年38歲的“悍婦”楊某,1031一審被江蘇省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被害人史某平時喜歡“弄兩口”,但因家庭經濟不寬裕,這一嗜好受到了妻子楊某的管束,夫妻間經常吵架。200856日下午,史某在自家的小棚子里先喝了2兩多酒,因家里正蓋房子,楊某擔心史某喝多酒又會誤事,就把酒瓶子收了起來。后史某找不到酒,開始亂罵楊某,楊某罵他不過就躲到了鄰居家。沒想到晚上八點多鐘回家后,史某仍多次在自家院子等處對其辱罵,且楊某走到哪里,史某跟著罵到哪里。后二人在棚子里推搡,史某因酒后乏力跌倒。楊某隨手從沙發上拿起圍巾朝史某脖子上套,被史某抓住。楊某氣憤已極,又拿出一根繩子,迎面套到史某脖子上。然后轉到史某身后,把他往外面拖拽。楊某見其仍能罵出聲來,又用繩子捆史某的手和腳,這時忽然發現史某一動不動,原來史某已經窒息死亡。楊某請鄰居撥打了急救電話,之后又把現金和存折交給了女兒,表示要去派出所自首。其尚未走出家門,警車已到現場,把她“接”到派出所。

法院認為,被告人楊某用繩子勒住被害人的脖子并拖拽被害人,致被害人機械性窒息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楊某在準備投案時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后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應系自首。遂判決:被告人楊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