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法院四項機制做好行政審判工作
作者:王士勇 朱來寬 發布時間:2008-10-31 瀏覽次數:732
本網宿遷訊:今年以來,宿遷市宿城區法院始終堅持密切服務大局的工作方針,深入踐行"以人為本"的司法理念,不斷完善協調處理機制,認真總結審判經驗,為行政審判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了基礎。
1-10月,該院行政案件收案166件,結案158件,無一起改判,并實現了零上訪、零投訴,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是建立良性互動機制,規范執法行為。該院通過召開行政執法座談會、法律進機關等形式,不斷加強與行政機關的溝通聯系,相互交流工作信息,增進了解。根據案件審理進程,及時發現、分析和反饋行政機關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積極向行政機關提出司法建議,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定期邀請行政執法和行政復議人員旁聽典型案件的開庭審理,增強其依法行政觀念和依法應訴能力。二是建立協調處理機制,促進"官民"和諧。結合行政訴訟案件個案的不同情況,及時開展分析,理清案件糾紛形成的原因和發展過程,積極運用協調機制,盡量促使當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基礎上解決矛盾糾紛,消除不和諧因素,全力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官民和諧。三是建立判后答疑機制,力求案結事了。為將每一起案件都辦成鐵案,杜絕涉訴信訪、減少上訴、申訴案件的發生,在行政訴訟案件宣判后,注意判后答疑工作,每辦理完一起案件,都認真地給雙方當事人解釋如此判決的理由、法律依據,耐心地解答當事人提出的問題,直到讓當事人聽得明明白白。四是建立審判經驗總結機制,提高辦案水平。注重對行政審判工作經驗的收集和整理,對多年從事行政審判工作人員的辦案方法和技巧及時進行匯總,以形成一套針對性強、便于運作的行政案件審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