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自宜興市政府去年出臺《宜興市行政訴訟應訴工作規則》以來,宜興法院行政訴訟中行政首長出庭率明顯提高。

作為地方行政審判司法環境得到優化的重要標志,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制度一直以來都是法院和地方政府努力構建的重要制度之一,但囿于各種因素的影響,前些年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的情況并不樂觀,更多的行政首長愿意身在幕后而不愿走到臺前接受原告質問和法官詢問。自從市政府出臺《應訴工作規則》后,扭轉了全年無應訴首長的現象。今年以來,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在宜興法院的行政訴訟庭審中已是較為普遍。

前不久,法院審理了一起某環保設備公司不服宜興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行政確認一案,宜興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親自到庭應訴,市政府法制辦全體人員及四十多個行政機關的法制科長、法制員參加了當天的旁聽。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后,總體庭審效果均較以前有所提高,行政協調結案成功率亦有所提高。今年以來,宜興法院所審結的行政訴訟案件中,絕大多數以撤訴方式結案,這些案件多在行政首長親自參與協調下得以解決的。積極推行行政首長出庭制度,有利于樹立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有利于更好地解決矛盾糾紛,從而進一步推進我市的法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