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下關法院成功審結趙某等9人提供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罪、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案。被告趙某犯因犯提供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8個月,罰金50000元。該案其他被告人分別獲有期徒刑4年、33個月、有期徒刑緩刑等不同刑罰。該案系兩高《關于辦理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施行后,全國第一例提供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罪案件,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該案的審結維護了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和秩序,為今后該類案件的處理起到積極的示范作用,中央電視臺《經濟與法》、《法治在線》及省內主流媒體予以了報道。
   

該院受理此案后,院領導高度重視、精心部署,組織刑庭庭長、副庭長等業務骨干做好案件審理工作。
 

經該院審理查明:一、提供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2009年至2010年間,被告人劉某按被告人趙某提出的要求,先后對用于非法獲取《新奇跡世界》、《魔獸世界》、《冒險島》、《永恒之塔》、《龍之谷》等網絡游戲中用戶賬號、密碼的盜號木馬程序進行破解及免殺升級,劉某從中非法獲利共計人民幣200000余元。趙某則將經劉某做過破解及免殺升級的針對《新奇跡世界》、《冒險島》、《龍之谷》等網絡游戲的盜號木馬程序賣給趙某、謝某等人,趙某從中非法獲利共計人民幣70000余元。

二、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200911月,經事先預謀,被告人謝某、趙某等人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樂群路237號開始從事非法獲取他人網絡游戲賬號和密碼的活動,謝某、趙某從趙某某處購得一系列針對相關網絡游戲的盜號木馬程序,并由謝某、趙某負責聯系他人將盜號木馬程序掛在相關網頁上,用于非法獲取點擊網頁的網游用戶的游戲賬號和密碼;謝某另外還召集了被告人李某、蔣某、李某等人利用盜號木馬程序共同非法獲取他人網絡游戲賬號和密碼,并用非法獲取的游戲賬號和密碼進入他人游戲,將他人的游戲裝備、游戲幣等虛擬物品轉移至由他們控制的游戲賬號內,之后再將竊得的虛擬物品進行出售獲利。趙某還讓向其出資的覃某采用上述方法非法獲取了1000余組游戲賬號和密碼,覃某則利用非法獲取的游戲賬號和密碼進入他人的游戲,并將他人的游戲裝備、游戲幣等虛擬物品轉出進而銷售獲利。201116日,公安人員從趙某使用的電腦中提取了相關盜號木馬程序的收信地址,并從該地址中搜查到非法獲取的網絡游戲用戶的賬號和密碼共計8992組。

該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趙某、劉某向他人提供專門用于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其行為均已構成提供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罪,且情節特別嚴重;被告人謝某、趙某同被告人李某、蔣某、李某違反國家規定,利用盜號木馬程序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中的數據,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且情節特別嚴重;被告人覃某違反國家規定,利用盜號木馬程序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中的數據,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且情節嚴重,對九被告人均應依法予以懲處,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