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近年來,贍養案件在民事糾紛中的比例日益攀升,此類糾紛的化解直接關系到破裂的家庭感情能否重歸和睦,對促進社會和諧將會發揮到積極的推動作用。新沂法院在審理贍養案件過程中逐漸摸索出“情感調解”這一行之有效的方法,使一大批贍養案件成功得以化解。

該院在辦理贍養案件過程中,著眼和諧,立足調解,主打“情感牌”,取得了較為理想的效果。該院不斷創新調解理念,增強調解能力,在辦案中講究調解藝術,注重調解結果,力求以“和諧”的方式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和糾紛。贍養案件的當事人之間通常存在難以割舍的親情血緣關系,老人們只是希望得到子女更多生活或精神上的關心,尋找到精神慰藉,并非想與子女“為敵”。該院法官緊緊把握原被告雙方的心理,注重從細節入手,從長遠著想,想方設法激發當事人心底對親情的認同和共鳴,自覺履行法律規定的贍養義務。

王某系瓦窯鎮一居民,育有兩兒兩女,老兩口靠種地維持生計,子女家境都較為富裕,但兩年來拒絕贍養老人。父母子女雙方關系徹底鬧僵。王某無奈將四個子女告上法庭。承辦法官了解到矛盾由一系列的家庭瑣事引起,雙方都有過錯,長子與父母間的積怨最深,他帶頭不履行義務,導致弟妹們紛紛效仿。于是,法官將消除父母與長子之間的隔閡確定為結案的突破口,充分利用調解手段,促使長子轉變態度,拉近彼此距離,堅冰終得到融化,家庭關系重新恢復正常。

目前,情感調解已經成為新沂法院化解贍養案件的第一選擇,它使從前棘手的案件回歸簡單,以其實用可行、效果佳而廣受歡迎,法官們用耐心、誠心和責任心感化“不孝子”,用“拉家常”的方式對當事人進行法治教育,辦案更具人性化。這種方法的大面積運用,使一段段破碎的親情重歸于好,贍養案件從此顯得不再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