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寧法院認真學習“東營經驗”積極踐行科學發展觀
作者:李亞林 發布時間:2008-10-24 瀏覽次數:649
本網徐州訊:近日,睢寧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 [2008] 281號《關于開展學習宣傳“東營經驗”活動的通知》的要求,專門召開會議,根據具體實際,以“大學習、大討論”為契機,全面加強人民法院的各項工作,切實推進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深入開展。
一是扎實開展審判執行工作。審判執行工作是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該院院長陳英波認為,基層法院各項工作千頭萬緒,要做好每一項工作必須突出一個“實”字,即審判工作必須扎扎實實,審判作風必須樸樸實實,審判效果必須實實在在,通過卓有成效的工作切實為老百姓辦實事。在具體的工作中,該院要求干警在立案、審判、執行工作中相互協調配合,一切從保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扎實開展審判執行工作。同時,該院完善獎懲機制,著力提升審判執行質效指標,以制度促進各項工作的推進。
二是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努力提高司法能力水平。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各種矛盾糾紛難度日益加大,并出現大量的新型糾紛案件,給審判人員庭審駕馭和裁判技能提出新的要求。因此,該院鼓勵干警利用業余時間加強學習、繼續深造,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截至目前,該院98%的干警擁有本科學歷,并有15人順利完成研究生學業。
三是完善業績考評機制,深化改革管理。該院實行業務庭、綜合部門、執行局相區分的考評機制,并分別制定相應的獎懲制度,激勵干警扎實開展工作。同時該院作為省級司法改革試點,先后任命三批法官助理和執行助理,逐步實現審判員、法官助理、書記1:1:1配置比例,一方面有效地緩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另一方面也有效緩解法官的辦案壓力,有助于提高案件的質量。
四是堅持司法為民的宗旨,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的新要求、新期待。該院從保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堅持以改革促公正,以改革樹形象。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加大簡易程序的適用力度,減少當事人的訴累和訴訟成本,并不斷開拓調解思路,加大調解力度,切實把案件辦好,真正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地有機統一。在執行過程中,該院不斷創新執行手段,并加大與立案、審判工作的協調力度,通過個案的執行彰顯司法權威與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