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近日,新沂法院馬陵山法庭審理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法庭從立案到送達調解書僅用十五分鐘。

被告范某向原告汪某于200899承諾支付其弟于2007111在原告處借款100000元,2007111200899期間利息10000元,本息合計110000元。并出示欠條,載明于200881日前付清。期限屆滿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收,被告以種種理由拒付,原告汪某無奈之下訴訟來庭。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迅及了解案情,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入手,及時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了調解,最終,以被告當庭表示一次性付清借款了結了此案。

此案只是該庭貫徹落實司法為民、調解當先原則的一個縮影。在審理民事糾紛案件中,該庭始終堅持:一是時刻牢記司法為民的宗旨,嚴格堅持“能調則調、多調少判”的原則。始終把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利益放在第一位,不懈追求,積極探索調解結案的新途徑,將不斷提高調解結案率視為基層審判工作的目標。二是以法院網站和遠程簽章為平臺,努力提高調解效率。為了提高辦案效率,該庭全體干警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努力專研電腦知識和掌握網上辦公技能。該庭依賴遠程電子簽章系統等便捷辦公手段,有效地突破了鄉鎮法庭因硬件設施落后影響辦案效率的限制,實現了從立案到結案的高效,切實減輕了當事人的訟累。三是力爭調解促進和諧,將矛盾化解在基層。耐心說服,用心辦案。意識到只有開展多方位、多角度的調解工作,才能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狀態,把糾紛化解在基層,促進社會和諧,才能使法院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