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淮安訊:為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推動法院各項工作科學發展,金湖法院對當前影響法院科學發展的司法難題進行了深入剖析。具體表現為:

一是隊伍總體素質有待提升。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本質是堅持以人為本。該院通過深入開展隊伍集中整治活動,認真排查當前法官隊伍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主要表現為少數法官的司法理念與踐行“三個至上”要求還有一定差距,黨性觀念、大局意識不強,存有單純業務觀念;法官司法能力與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不相適應,老法官憑經驗辦案,年輕法官唯書本審判,導致極少數案件裁判不公,極少數法官司法不廉潔,司法公信力不高;隊伍人才保障與形勢發展要求不相適應,基層法院人員缺編嚴重、斷層疏失、引進困難等問題未能有效解決。目前,該院30周歲以下的年輕干警沒有1人具有審判職稱,也沒有1人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人才興院戰略實施困難叢叢。

二是案多人少矛盾有待化解。由于訴訟收費標準降低、民事案件受案標的額提高、宏觀經濟發展不確定、不穩定因素增加等原因,導致案件數量爭劇增加,其中少數疑難復雜、社會影響大及新類型案件的審判執行難度加大。該院前三季度收結案數均比去年同期上升100%,超去年全年40%,民事法官人均結案超過百件,辦案最多的超過300件,而法官數量并未增加,多數法官工作高負荷運轉,加之審判績效考核更加細化,更加嚴格,生理、心理承受壓力與日俱增,直接影響了公正高效司法。

三是機制體制改革有待突破。法院工作、司法體制改革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制約了法院整體工作的推進。表現在注重審判質效各項考核指標的設置及權重,對總體指標反映的審判運行態勢分析較為粗淺,審判管理工作有待加強;突出法官辦案指標數據、質量效率的考核,對全面客觀反映法官綜合素質能力的評價較為主觀,法官績效考核機制有待完善;受地方財政及基建陳債制約,落實經費基本保障還較為困難,辦公辦案經費十分緊張,司法保障機制建設有待創新;法院工作體制改革有待突破,各類案件總量差距懸殊審監職能的弱化,使司法功能面臨嚴峻考驗,審判資源需要進一步合理配置,“執行難”仍是社會各界反響較大的問題。

四是司法為民措施有待改進。面對人民群眾對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廣大法官從思想感情、工作方法和實際效果上還難以最大限度地滿足。少數法官工作作風粗浮、司法行為不文明、不規范,影響了法院法官的形象。少數法官辦案追求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忽視司法效果、司法和諧,調解工作不到位,案結事不了,難以達到和諧司法的目的。該院唯一派出法庭管轄93農場,由于地理位置限制,少數場鎮群眾到法庭訴訟不如到縣城方便,司法便民措施有待進一步落實。法庭干警補助較少,職級沒有相應落實,基礎設施建設落后,人民法庭建設需要進一步加強。

五是執法辦案環境有待優化。大量矛盾糾紛涌向法院,各種干擾紛至而來。特別是在辦理涉及全縣城市建設、土地征用補償、經濟開發區企業、群體糾紛等案件時,既要公正執法,維護合法權益,又要服務發展,平衡各方利益,處之不慎,即會遭自多方批評指責。社會各界及當事人普遍尊重法律、服從裁判意識還不夠,少數當事人不通過正當途徑反映訴求,而是不斷重訪纏訪,司法權威受到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