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陽法院審判工作追求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統一
作者:耿貴賢 孫海雷 發布時間:2008-10-23 瀏覽次數:763
本網鹽城訊:今年來,江蘇省射陽法院刑庭在工作中積極堅持追求審判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首先,通過在庭審中以及宣判時加強對當事人的法律宣傳和解釋、提高法律文書的制作質量等途徑,提高當事人的服判率,降低當事人的投訴率;其次,充分發揮調解手段在自訴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的運用,恰當調處當事人紛爭,保護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與此同時,強調賠償款項的到位率,減少當事人的訟累及執行壓力;第三,進一步加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審判工作,在庭審中注重“寓教于審”,邀請未成年人監護人、公訴人共同分析犯罪成因,進行教育疏導。同時深入看守所、社區,聯合管教干部、社區工作人員對多名已被判處刑罰的未成年人進行了回訪。另外還多次組織中學生參加相關案件的旁聽,增強青少年的法制意識。第四、邀請人大代表對有關案件的審理進行旁聽。第五、對于群體性犯罪如射陽縣某單位職工頻發職務犯罪案件,庭審時組織該單位員工參加旁聽,增強其法制意識,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針對交通肇事案件逐年增多的情況,又組織駕駛人員對典型交通肇事進行旁聽;第六、對侵財性案件加大罰金刑的懲罰力度,強調罰金刑的執行到位率,增加該類犯罪的犯罪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