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推出五項措施全力為農村改革發展服務
作者:伍曉偉 徐明 發布時間:2008-10-23 瀏覽次數:718
本網淮安訊:連日來,金湖法院通過各種形式,組織干警認真學習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并就法院如何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充分發揮司法審判職能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進行了廣泛探討和研究,結合金湖實際,推出了五項措施全力為農村改革發展服務。
一是充分發揮審判機關的司法職能作用,妥善審理好各類涉農案件,切實化解農村改革發展中出現的各種矛盾糾紛。始終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農民根本利益作為涉農審判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加強和改進涉農案件的立案、審判和執行工作,進一步加強基層法庭建設,完善口頭立案、遠程立案、巡回審判、就地辦案等各種便民訴訟措施,堅持涉農案件快立、快審、快調、快判、快結,優先執行“五快一優先”原則,最大限度地保護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二是設立涉農案件服務窗口,為“三農”案件提供“一站式”服務。在立案大廳增設“涉農案件服務窗口”,選調經驗豐富的法官“坐堂”服務,負責涉農案件的接待、有關法律法規咨詢、導訴、庭前調解以及立案等相關事宜。同時加大司法救助的力度,簡化涉農案件訴訟費緩減免手續,確保老弱病殘婦等弱勢群體和經濟困難家庭能夠及時實現合理訴求。
三是加強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建立涉農民事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由被動司法向主動服務轉變,加強與基層人民調解組織、社區、村(居)委會以及其他社會團體的聯系,建立健全涉農民事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拓展糾紛的解決渠道,充分發揮各類社會主體的力量和智慧,將各類涉農民事糾紛妥善處理在基層、處理在初始階段,避免矛盾糾紛的積累和激化。
四是加大普法宣傳力度,為法治新農村建設服務。要建設法治農村,必須培養法治農民。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司法審判資源,采取業務庭室聯系鄉鎮、干警掛鉤社區、村(居)的形式,按照“貼近農業、貼近農村、貼近農民”的要求,有針對性的開展各種形式的普法宣傳活動,增強全民法制意識,提高廣大農民群眾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為新農村建設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促進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
五是積極開展農村改革發展中相關問題的專項司法調研活動,為新農村建設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隨著農業發展方式轉變,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立,新的矛盾和問題將不斷出現,迫切需要發揮司法的作用。人民法院有責任和義務參與相關問題調查研究,將根據農村改革發展的實際需要有針對性的設立若干個調研課題,開展專題調研,制定具體使用法律問題的指導意見,為地方黨委、政府決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