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一是注重庭審教育。充分發揮公訴人、辯護人、法定代理人的作用,從法、理、情的不同角度,對被告人進行法制、道德、親情等方面教育,注重教育方式,根據庭前所掌握的被告人的犯罪原因、性格特點、家庭環境等情況“對癥下藥”,選擇最恰當的方法對其進行教育,充分發揮合力對未成年被告人進行庭審教育。

二、注重回訪幫教。對判處緩、管、免人員實行跟蹤考察制度,隨時把握少年犯思想動態,有針對性進行幫教;定期會同關工委、婦聯、團委、綜治辦等部門組織召開未成年緩刑人員幫教座談會,共同提高幫教效果;建立了回訪考察檔案落實監管人員,落實監管措施。  

三、注重犯罪預防。組織法官進校園,運用典型案例為學生上法制課,組織學生開展模擬法庭活動;深入社區開展暑期送法活動,開通“青少年法律維權熱線”,幫助青少年用法律解決生活中遇到的問題,對青少年進行正確引導;針對辦案中發現的問題,深入調研找出原因,向學校、有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促使改進工作,共同構筑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