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當事人姜東風拿著法院的一份調解書感慨地說:“沒想到案件到法院后才當天就調解結了案,而且我與原告的生意還能繼續合作下去,是法院消除了我們之間的矛盾,真是太感謝法院了!”截至1016,該庭今年審結的547件民商事訴訟案件中,有433起案件的當事人握手言和,調解撤訴結案率達79.6%

魏集人民法庭在審判工作中,根據農村糾紛案件的特點,針對農民的實際情況,結合當事人矛盾產生的原因、矛盾爭執的焦點和當事人對矛盾的態度以及訴訟請求等方面,立案時便及時召集當事人庭前進行調解。針對一些案件庭審后雖未能達成調解協議,但因案件的矛盾尖銳,可能會影響社會穩定或仍有調解可能的,在法定期限內不急于進行裁判,而是通過進一步闡明案件的法律關系,并用相關案例進行指導等舉措,多方做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同時積極組織雙方當事人的近親屬和基層組織的領導參與案件調解,全面消除當事人之間的對立情緒和不滿,將矛盾糾紛消除在萌芽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