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近年來,隨著汽車數量的大幅度增加和交通運輸業的快速發展,道路交通事故人身賠償案件的數量也以每年超過10%的速度遞增。由于法律規定,該類案件只有公安機關下達事故認定書后受害人才可以提起民事訴訟,且公安機關對車輛安全性能檢驗后必須解除對車輛的扣押,而此時對交通事故的責任往往尚未認定,受害人暫時無法提起訴訟,只有申請訴前保全查封、扣押肇事車輛,才能維護其合法權益。

現實中,法律及司法解釋對訴前保全的規定并不十分明確,當事人往往不知道申請辦理訴前保全應該向法院提交哪些證據材料和相關手續。為了切實保護受害人的利益,貫徹落實“三個至上”的指導方針和“司法為民”工作宗旨,賈汪法院編制了《道路交通事故訴前保全案件當事人需要提交的證據和相關材料提示書》提供給前來咨詢的當事人或代理人,方便他們即時提交相關證據材料。該提示書的主要內容包括:(1)訴前保全申請的內容與格式應如何書寫,以及應注意的事項;(2)擔保物的范圍、如何提供擔保,以及書寫擔保書應注意的問題;(3)如何向法院申請訴前保全和法院受理的程序;(4)訴前保全裁定下達后,必須提起訴訟的期限以及未及時提起訴訟應承擔的法律后果。該提示書極大程度的方便了群眾訴訟,截止到今年九月份我院已于訴前查封、扣押各類肇事車輛36輛,切實維護了受害人的利益,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