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常州訊:20081016上午,常州新北區法院執行局執行110電話響起了一陣急促的電話鈴聲。喂?是新北法院執行局嗎?我發現被執行人劉某了,他們鎮今天集市,他家請客吃飯的,你們快去??!。承辦人放下電話,立刻意識到這是一個難得的執行機會,于是馬上調集執行人員全速趕到了被執行人劉某家中。此時,劉某還在家中準備中午的宴席。。。。。。

2008年初,農民工朱某在劉某的水泥加工場干活時發生工傷事故,后經勞動仲裁委仲裁,判令劉某支付朱某工傷賠償款等共計89962.46元。仲裁生效后劉某拒不賠償,朱某無奈只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被執行人劉某在執行人員多次工作僅支付了50000元后就不知所蹤,手機停了,家里也不回了,執行干警多次前往劉某家中尋訪均無結果。20081016,申請人從一名同在劉某水泥場打工的老鄉處得知,劉某今天家里請客,他肯定會回來,因此撥打了新北法院執行110的電話,于是出現了本文開頭的一幕。

被執行人劉某看到執行人員神兵天降般的出現在他家中時,頓時慌了神,加上親戚們馬上就要到他家吃飯,只能乖乖的從家里取出現金當場全額履行了剩余賠償款。

至此,新北法院又一次通過執行110制度,圓滿執結了一起涉及困難群體案件,切實維護了農民工兄弟的合法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