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寧法院妥處“三養”案
作者:馬娟 張延延 發布時間:2008-10-20 瀏覽次數:848
本網徐州訊:睢寧法院針對贍養、撫養、扶養案件當事人對立情緒突出的特點,從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大局出發,加大了對“三養”案件的調處,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立足巡回審判。針對“三養”糾紛的原告多為居住在農村的年老、體弱、年幼的特點,該院采取了巡回審理制度,巡回法庭不定期到案件所在鎮村就地立案、就地開庭、就地宣判,并對經濟困難的當事人辦理訴訟費用緩、減、免手續。
注重司法調解。針對“三養”糾紛案件當事人對家庭和諧的訴求和對金錢或利益的訴求往往交織在一起,該院在審理中不僅講法理,而且更講情理。在送達法律文書時,通知雙方到場先行庭前調解,認真分析糾紛產生的根源,向當事人闡明法律規定。針對大多數當事人不愿在庭上相見的心理,將調解工作放在老人家中進行,通過明理釋法,敦促當事人以和解的方式解決家庭內部矛盾。
強化道德宣教。在辦理贍養案件中,法庭開庭審理時,由村委會協助組織群眾旁聽,用實例和倫理道德教育群眾,在相對熟悉的鄉村,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方的效果。
運用親情感化。法官在庭審后繼續與當事人溝通,有針對性地發揮當事人的親友、當地基層組織的外圍作用,引導雙方“思前想后”,做到案結事了。
加強權益保障。對于已審結的“三養”案件,注重回訪,勸服當事人自覺履行給付義務,經勸告仍拒不履行義務的,強化執行力度,充分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