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賺錢非法經營網吧 法院判處拘役并處罰金
作者:李師柯 張貝福 發布時間:2011-12-23 瀏覽次數:493
近日,句容法院開庭審理一起非法經營案,“黑網吧”老板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推向被告席,這也是該院審理的首例以非法經營罪懲處的“黑網吧”。
幫別人打工嫌工作累,自己辦廠又沒經驗,30歲不到的楊某想到了一條輕松的致富路。在未辦理《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楊某擅自在句容市某集鎮的省道旁一出租房內設置電腦二十余臺,無證經營網吧。從2010年10月份左右開始經營直至2011年8月相關部門聯合執法查封該網吧時,楊某的非法經營額已達11萬余元并從中違法所得3萬余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依據《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規定,“對無照經營網吧的,個人非法經營5萬元以上,或違法所得1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經營50萬元以上,或違法所得10萬元以上的,工商部門要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追究非法經營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楊某違反國家規定,未經許可非法經營網吧,擾亂市場秩序,經營額在10萬元以上,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依法判處楊某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三萬元,對于楊某的違法所得30000萬元也予以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