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今年以來,濱海法院認真做好判前釋明工作,堅持人民群眾利益至上,關注民生,促使當事人服判息訴,壓降案件上訴率,緩解審判工作壓力,真正做到案結事了,息訴止爭。1-9月,該院審結民商事案件2333件,以調解撤訴方式結案1894件,調解撤訴率達到81.17%,與去年相比明顯提升,當事人上訴率與去年同期明顯下降。

該院出臺了《關于認真做好判前釋明工作大力壓降案件上訴率》的實施意見,明確將判前釋明工作納入審判管理范圍。要求所有裁判案件,除按宣判程序操作外,一律通知敗訴方當事人當面送達(訴訟當事人下落不明,身患嚴重疾病,常年在外打工無法到庭除外),由承辦法官、審判長,必要時由庭長、分管院長從證據采信、事實認定、裁判理由和法律適用進行通俗易懂的判前釋明答疑,確有必要時還將適用的法律條文以書面形式告知,讓當事人贏得堂堂正正,輸得明明白白。通過判前釋明,當事人滿意率達到98.5%,實現了案件上訴率與去年同期明顯下降了4個百分點,收到了較好的法律效果、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