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相城法院審理大標的案件做到“三佳”
作者: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8-10-16 瀏覽次數:960
本網蘇州訊:蘇州相城區法院積極應對修改后的《民訴法》實施,高度重視大標的案件的審理,精心組織,嚴格要求。今年以來,共受理大標的民事、商事案件21件,標的金額7751萬元,結案13件,其中,調撤結案的11件商事案件已經清結,做到了人員選佳、方法求佳、效果達佳。
一是人員選佳。針對修改后的《民訴法》實施,大標的案件管轄權下放的情況,相城法院選配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工作作風硬的審判骨干,進行大標的案件的審理。對新類型及疑難復雜的大標的案件,由院、庭領導親自掛帥審理,以確保案件的審判質量。
二是方法求佳。積極探索大標的案件審理的方法路途,追求最佳的審判質效。加大財產保全力度,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及時作出財產保全裁定,及時實施保全措施。加大訴訟調解力度,采取電話調解、短信調解等方式,及時調解。加大證據交換力度,盡可能地把工作做在庭前,努力加快庭審節奏。加大履行制約力度,在訂立分期歸還協議同時,訂立制約條款,督促債務人履行義務。
三是效果達佳。調撤結案的13件案件無一進入執行程序。有效地平衡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利益沖突,調節爭議的民、商事法律關系,為區域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堅強的司法保障。審判法官過硬的審判作風,耐心、細心、專心的工作態度,充分體現法院“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工作宗旨,受到了當事人的高度評價,取得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