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銅山法院以實現執行案件良性循環為目標,通過完善機制、強化管理、借助外力等有效方式,不斷提升執行效果。

一是機構設置到位促執行。經縣編辦批準,該院執行局內設機構升級,設立三個執行庭,三個人民法庭恢復執行職能,人員、車輛、裝備全面保障,理順了執行關系,形成了相互協作、共同發展,相互促進、友好競爭的格局。

二是管理措施到位促執行。堅持和完善了執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通案制度”、“媒體參與執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監督執行”等方式和制度,集中會戰與分組執行相結合,思想疏導與強制措施相結合,努力保證執行工作的力度和效果。

三是借助社會力量促執行。積極利用治安、民調組織人員以及執行聯絡員這一社會力量,發揮他們作為法制宣傳員、財產情報員、現場疏導員的作用,把縣、鎮、村三級執行網絡的綜合聯動運行機制落到實處。

四是長效機制促執行。面對近三千件執行積案,院黨組充分醞釀,力克執行難題,由現有執行人員將07年前執行積案進行集中清理,統一分配給辦公室、研究室等綜合部門人員,并由院長同每位承辦執行積案的干警簽訂執行長效責任狀,要求承辦人員負責執行舊存案件的信訪,變當事人上訪為主動約訪,減少直至消除信訪,力爭在五年內執結全部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