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山法院調解并當場履行50萬元農民工工資
作者:宋長興 發布時間:2008-10-14 瀏覽次數:690
本網徐州訊:近日,銅山法院在審理一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中,成功調解并當場履行農民工工資50萬元。
原告江蘇中昊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簡稱中昊公司)與被告徐州恒升管樁有限公司(簡稱恒升公司)
立案后,中昊公司向銅山法院反映,因其為恒升公司施工墊資數額較大,導致公司資金緊張,施工中拖欠建筑工人工資較多,這些建筑工人多為農民工,要求法院保全恒升公司銀行帳戶資金,并先予執行。承辦法官在審查原告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后,隨即凍結了恒升公司銀行帳戶,并組織雙方調解。由于雙方并未進行工程款結算,故被告剛開始并不愿意現行給付工程款,經過法官反復做工作,恒升公司最終同意先行支付中昊公司50萬元用于發放工人工資,其余款項待結算后另行支付,中昊公司也同意將恒升公司帳戶解封,以利于其生產。協議達成當日,恒升公司即將50萬元交付中昊公司。雙方當事人對法官先行調解利于雙方當事人的做法非常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