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賈汪法院加強司法警察執行工作
作者:鄭菊 趙茹 發布時間:2008-10-09 瀏覽次數:821
本網徐州訊:為充分發揮司法警察在協助執行工作中的職能作用,緩解執行壓力,日前,賈汪法院制定了《關于賈汪法院司法警察大隊參與民商事案件執行的意見》,從三個方面入手,加強規范司法警察協助執行工作。
一是加強法警隊法律專業知識學習,筑牢執行之本。法警隊利用每周政治業務學習時間,將警隊人員集中在一起學習法律專業知識,并定期邀請本院各業務庭庭長、執行局長到警隊給全體警員授課。
二是采用分組執行、集中合作等方式,合理安排執行與其他工作時間,保證靈活,迅速,高效地完成執行任務。法警隊將人員分成三組,每組由一名副隊長以上具體領導,由法警隊長統籌坐鎮。采取集中執行與分散執行相結合的方法:任何一組需要警力支援,隊長即統一安排集中執行。在時間與庭審保障、協助執行、巡邏等工作交叉開的前提下,各組執行員經向法警隊隊長報告后,即可靈活安排外出執行時間。
三是參加執行局業務會議。法警隊員每周參加一次參加執行局周一組織的業務會議,與執行局一起分析執行動態、執行質效指標情況,共同研究執行案件分案問題及考核問題,參加執行局組織的季度案例分析和案件質量評議活動,與執行局常溝通、勤交流,增強執行的主人翁意識和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