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我感謝政府,特別是感謝市長、法院領導以及執行局的法官們,在他們的關心和支持下才讓我結束了這個噩夢,讓我能有一個安靜的心態好好的養病。”這段話出自江陰市人民法院近日收到的一封感謝信,寫信的女士是一位腦瘤患者,信中女士對江陰法院法官積極幫助她在重病期間拿回38.5萬元執行款表示由衷地感謝。

女士所說的噩夢還要從20074月初說起,當時杜女士開有一家房產信息中介公司,一天,有位姓胡的先生來到她店里讓她貸款38萬元,并提供了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然而,當女士幫助胡某辦理貸款手續時,銀行明確告知女士,此人信用不好,不會貸款給他。于是杜女士轉告胡某不能貸款,但是胡某以自己急需用錢為由向杜女士提出請求:由女士先借給他38.5萬元,然后胡某把自己的房產變更到女士名下,再用此房貸款38.5萬元后歸還,貸款由胡某還清后再將房產變更給胡某。最初女士不同意,但是胡某不但自己三番五次上門哀求,而且還托熟人打招呼,經不住胡某的苦苦哀求,女士最終答應了他的請求。女士從朋友處籌集了38.5萬元交給胡某,同時辦理了房產變更手續。但是錢出手了,房產卻無法變更,原來胡某父親向房產局提出了異議,胡某根本沒有權利處置房產,于是房產局告知女士不能再辦理過戶手續。從此,糾紛產生,女士也開始了她的討債生涯。

2007418,杜女士將胡某告上了法庭,在承辦法官的耐心調解下,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由胡某歸還杜女士38.5萬元,并約定20078月之前歸還。但是到了還錢的最后期限,胡某不僅沒有還錢,反而說了一大堆理由搪塞,杜女士無奈之下只能向法院申請執行。借出的巨款沒有著落,更大的災難卻降臨了,杜女士被醫院診斷出患有腦瘤,并動了腦瘤手術。術后,杜女士并發癥不斷,全身腫脹,疼痛難忍,但是肉體的疼痛遠遠比不上她內心的痛苦,因為那38.5萬元都是她從朋友那里借來的。在修養期間,有朋友直接向杜女士討要過借款,也有朋友雖然嘴上不忍心催討,但總會投來異樣的眼神。“我天天在想,可能明天,可能后天,又或者……我死了,不能還錢,我怎么對得起我的朋友們呢?我不甘心,我不能辜負他們對我的信任,更不能拋棄他們對我的情誼!”為了在自己有生之年追回欠款,歸還朋友,杜女士帶著病痛一次次跑法院、跑政府,希望自己的債權能盡快實現。

盡管執行法官金曉一次次督促胡某償還債務,一次次找胡某親屬做工作,但是執行過程中依然阻力不斷,困難重重:首先是胡某父親稱被查封的房產屬于自己,并向法院提出異議,法院駁回異議后,胡某前妻又提出房產屬于他們未成年的兒子,并且拿出了當初與胡某簽訂的離婚協議作為證據。“胡某的房產關系確實很復雜,而當事人杜某也確實很可憐,我們看了都不忍心,所以一直很努力地在執行。考慮到這個案子的特殊性,法院從院領導到局領導,都非常重視,制定了整套執行方案,并發出公告責令胡某限期搬出房子,并準備將房屋拍賣。”執行法官金曉回憶起執行過程,至今十分感慨。923,由于胡某及其家屬對拍賣房屋百般阻撓,執行法官決定對胡某采取拘留的強制措施,面對法律強大的壓力,胡某親友最終妥協,幫助胡某湊齊了38.5萬元。925,當病床上的女士從執行法官手中接過執行款時,流下了激動的淚水。

在感謝信的最后,女士飽含深情地寫道:“在法院強制執行下,在各部門領導的關心下,我才能完成我的最后愿望。我現在是含著淚寫的,不管我今后人生如何,我此生不會忘記他們的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