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后兩小伙盜賣游戲裝備被判刑
作者:王康 侯明光 發布時間:2017-08-25 瀏覽次數:749
近年來,網絡游戲似乎已成了許多年輕人業余時間的主題,無論是收集游戲內的裝備、金幣、材料都需要消耗游戲玩家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因此一些游戲賬號、裝備被炒得價值不菲,成為不法分子鎖定的目標之一。近日,沛縣法院審理了一起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案,兩名95后小伙因通過盜竊游戲中玩家的材料、裝備、金幣轉賣獲利而被判刑。
李某因沉迷于網絡游戲某城與勇士,高中畢業后并未能考入大學,失去深造機會的他仍舊我行我素,沉迷游戲不能自拔,而他的不務正業讓家里人十分惱怒,在與家人吵了幾次之后,家人雖不再管他玩游戲,但李某的心里也非常不是滋味。在玩游戲的時候,他加入了某“志同道合”QQ群,除了與群內網友在一起在網上戰斗外,也會聊些游戲內的話題。一次偶然機會,李某在群內聊天時看到別人在討論盜用玩家游戲帳號和密碼后再倒賣游戲裝備與金幣能賺錢,于是就動起了心思。
李某先是按照QQ群內所說的方法,在網上與販賣游戲帳號和密碼的人聯系,從他們手中購買到帳號和密碼后,直接登錄游戲,將別人的游戲幣及裝備轉移到自己的游戲帳號內,隨后將游戲幣及裝備在游戲平臺上出售獲利。但李某干了一段時間之后,發現這么做實在工序繁瑣且成本高,自己一個人干效率太低,于是李某聯系上了網友楊某,兩人一拍即合,由楊某繼續干李某原來的工作,而李某則負責從源頭上解決游戲賬戶和密碼的問題。
李某聽聞網上有該游戲的“信封”(某些網絡黑客通過木馬盜取的賬號及密碼的文檔),李某通過免費下載或購買的方式獲得了數以百萬計的賬號與密碼,但這些密碼絕大多數未必正確,于是李某又利用“若水軟件”對這些賬號及密碼進行檢測,并將正確的帳號及密碼發送給楊某和另一個網友,通過盜取游戲幣及裝備出賣獲利后再進行利益分配。短短一年多的時間,李某與楊某利用這種手段共獲利高達20余萬元,直至兩人被公安機關傳喚,方知已東窗事發,兩人悔恨不已。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楊某違反國家規定,侵入計算機系統,獲取該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案發后,被告人李某、楊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且積極退繳違法所得,具有從輕處罰情節,故法院判決李某、楊某犯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分別處以有期徒刑3年罰金5萬元和有期徒刑2年6個月罰金3萬元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