繪就碧水藍天生態愿景
作者:吳洪武 發布時間:2017-08-17 瀏覽次數:5740
“淮水東南第一州,山圍雉堞月當樓。”這是唐代大文豪白居易贊美當時淮安的詩句。現在,這座獨具魅力的生態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國家園林城市已成為淮安的最美名片。
近年來,隨著經濟快速持續發展,環境保護和經濟增長矛盾日益突出。身處主城區的清江浦法院肩負時代重任,全面推行環境資源案件“三審合一”模式,讓環境保護與經濟高速發展齊頭并進,司法守護“淮安藍”。
主動對接 發揮環保審判職能
近年來,淮安將建設生態文明擺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市委、市政府提出“十三五”爭創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目標,市人大出臺實施《淮安市永久性綠地保護條例》和《淮安市古淮河保護條例》,進一步加強法律剛性約束。2016年11月28日,清江浦區召開第一次黨代會,生態優先作為“六大戰略”之一寫進報告,堅持生態優先不動搖、實行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建立健全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成為熱詞。
守護“淮安藍”,司法義不容辭。今年1月18日,在清江浦區一屆人大一次會議上,該院黨組書記、院長顏赤作工作報告,響亮地提出打造法護“淮安藍”創優項目,為加快建設繁榮、幸福、美麗、文明清江浦啟動司法助力引擎。
為讓天更藍、水更綠,環境更優美,清江浦法院用實際行動實現愿景。從探索環境資源審判新機制入手,強化環境審判人員優化配置,加強對外溝通聯系,建立聯席會議制度、聯絡員制度和業務研討制度,打造環保信息共享平臺、各職能部門依法聯動平臺和法院“三審合一”綜合處理平臺。與區檢察院聯合簽發《關于環境資源類案件快速辦理機制的工作規定》,嚴厲打擊破壞資源環境違法犯罪行為,提高審判效率。多個機制先后推出,形成分工負責、各司其職、協調聯動的工作局面。
分管環境資源審判的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朱希軍表示,“淮安是歷史文化名城,是運河之都,是一塊浮在水上的熱土,如何做到名實相符,我們深感責任重大!”朱希軍介紹,清江浦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集中管轄全市8個縣區涉環境資源類一審案件。
為了配強環保審判力量,法院從刑事、民事、行政等審判庭抽調業務骨干,建立法官聯力、庭室聯動、上下聯合、部門聯席的“四聯合一”工作機制。
三審合一 專業化審判優勢明顯
5月25日,清江浦法院環境資源保護庭在盱眙縣官灘鎮淮河流域采砂現場巡回審理一起非法采砂破壞環境資源刑事案件。來自盱眙與安徽的沈某等9名被告人非法采砂22710噸,造成礦產資源損失590460元。
該案是清江浦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新公布實施《關于辦理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后審理的第一起非法采礦刑事案件。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9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拘役、七個月到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其中4人被判實刑。
6月2日,在世界環境日到來之際,清江浦法院集中宣判5起環境資源案件。其中任某是淮安區施河鎮農民,2016年5月20日晚20時許,其捕捉青蛙65只,其中黑斑蛙7只、金線蛙56只、中華蟾蜍2只。
蘇政發〔1997〕26號江蘇省人民政府文件規定:江蘇省境內不設獵區。根據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任某所捕捉的三種蛙均屬于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三有”陸生野生動物。任某因觸犯非法狩獵罪,被判處拘役一個月緩刑兩個月。
當天,于某中、于某剛濫伐林木一案也進行了公開宣判。2016年5月9日,兩人在《采伐許可證》已過有效期限的情況下,擅自砍伐淮安區朱橋鎮新華村的林木83棵,折合木材20.3379立方米。經查,該地段屬于林地保護規范范圍。經審理認為,兩人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濫伐林木,數量較大,均構成濫伐林木罪,分別判處拘役4個月,緩刑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500元,責令對破壞森林進行補種修復。
“某個環境污染的事實可能既符合環境污染刑事犯罪構成要件,也符合民事侵權的構成要件,同時也存在環境保護行政法律關系。”清江浦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蔣國蓮介紹,“三審合一”集中審判模式,既與刑事、民事、行政三個訴訟法和實體法不相抵觸,又可大大提升司法對環保的綜合保障力度,優勢明顯。
懲防并舉 匯聚環保工作合力
6月5日,由淮安中院主導,清江浦法院等多部門共同參與,淮安首個法院生態保護修復基地牌匾在金湖水上森林景區揭開紅綢。
該基地將有針對性地公開審理破壞環境資源類型案件,對于破壞環境資源罪的被告人到基地以補種樹木、增殖放流、放生等方式對生態環境進行修復,對經濟能力不足的被告人,責令其在基地通過勞役方式對環境進行修復。
據悉,清江浦法院充分運用司法手段減輕、改善或者消除破壞資源、污染環境的危害狀態,建立環境資源案件的恢復性司法機制。2014年以來,共判決被告人補栽各類樹苗3200株,放生魚苗120000尾,放飛小鳥1500只,確保修復效果落到實處。
受到破壞的環境需要修復,產生犯罪的思想根源同樣需要修補。清江浦法院注重司法的延伸功能,懲罰與教育并重,亮劍之后不忘傳遞司法溫情。
“我們這次來是看看你們現在生活得怎么樣,禁漁期有沒有找到適合的事情做做,對你們幾位判后表現較好的人員,我們特地帶了一些生活必需品。”,今年5月19日,環資庭3名法官來到洪澤湖水上漁村進行判后回訪。
“去年因為抱著僥幸心理,禁捕期還去捕撈螺螄,我們認識到了錯誤,再也不會去捕撈了。”兩位漁民露出愧疚的笑容。原來這兩位漁民是兄弟倆,2016年12月8日因非法捕撈和買賣螺螄被判處緩刑,其他17名被告人均被判處刑罰。當天的庭審中,法院還邀請生態保護專家進行現場科普,為旁聽的近300名群眾答疑解惑。
清江浦法院通過多種形式提高全社會的環保意識。今年5月26日,召開環境資源保護新聞發布會,向社會通報“大氣污染侵權”、 “非法占用耕地案”等案例,受到新聞媒體和社會輿論的廣泛關注。同時,法院還結合“巡回審判六進”、 “與法同行,法官講法”等活動,積極開展環境糾紛排查化解、法律咨詢等工作,力求從源頭上減少污染環境案件的發生。
以生態文明為指引,清江浦法院通過司法屏障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存,一幅藍天、綠水、美麗如畫的生態文明建設美好圖景,正在淮安大地鋪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