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法院“六注重”防當事人行為過激
作者:高淳縣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8-10-08 瀏覽次數:1189
本網南京訊:近年來,當事人通過吵鬧、自殺等過激行為脅迫法官、法院作出對其有利之裁判或者滿足其非法要求的現象時有發生。針對此種情況,高淳法院及時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通過“六注重”確保杜絕各種意外事件的發生。
在采取過激行為脅迫法院滿足其非法要求的當事人群體中,多數法律意識淡薄,對法院工作存在一定偏見或誤解。他們當中有的纏著承辦法官吵鬧,要求按其想法解決問題;有的進入法官、分管領導甚至院長的辦公室長時間不走,有的以聲明將對對方當事人采取暴力手段相威脅。當事人采取過激行為,雖然只是出現在極少數案件的個別當事人身上,但對法院的正常工作和法律的權威造成了不利的影響。
為此,高淳法院及時采取預防措施,通過“六注重”努力化解當事人過激言行:一是注重程序透明化。堅持審務公開,公正辦案,讓當事人了解法院審判、執行活動,讓他們看到法官積極為他們解決問題所付出的艱辛和努力。二是注重審判快捷化。通過快審快結快執,力求案結事了。三是注重排查定期化。對可能出現過激行為的案件當事人,定期排查,提前做好說服疏導工作。在堅持公正執法的同時,最大限度地提高審判執行工作的透明度,做到不推不拖,不亂表態,以免引起涉訴上訪或給下一步工作帶來不利。對于一時不能解決的問題,做到講明原因,講清道理。四是注重應對提前化。對已出現過激行為的當事人,及時研究相關案情,了解其個人及家庭情況,有針對性地做好矛盾緩解工作。五是注重責任明確化。實行領導帶頭,包案到人,化解信訪難案。對于復雜疑難和一時難以解決的案件,要求分管院領導及時出面做工作,以消除當事人的偏見或誤解。六是注重措施果斷化。對無理取鬧等方式脅迫法院滿足其非法要求的當事人,在經耐心做工作無效后,將依法切實采取果斷措施,堅決予以制止過激言行,打消其不切合實際的幻想,督促其通過正常渠道,依法解決實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