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陽節,睢寧法院巡回法庭巧解贍養糾紛案
作者:李猛 發布時間:2008-10-08 瀏覽次數:743
本網徐州訊:“媽,兒子錯了,跟我回家吧”,四十多歲的男子趙某跪在七十多歲的王大媽面前哭著說道。“好,好啊”,王大媽也淚流滿面。不過這次的眼淚是開心、幸福的眼淚,而不再是傷心的眼淚。
趙某是王大媽的獨子,從小在父母的百般寵愛中長大。趙某初中畢業后,父母花錢送他進縣城學習修車技術,有了謀生的飯碗。接著又為兒子蓋了新房,娶了媳婦。一家人的日子雖不富裕卻也簡單平淡。五年前,王大媽的老伴趙大爺因病去世,這個平靜的家庭也開始出現了裂痕。趙某先是把老母親趕到了年久失修的老房子里去住,漸漸地連每月二三百元的生活費也不能按時給老母親了。每次王大媽找兒子要錢都要遭受兒子和媳婦白眼與冷言冷語。王大媽只好自己在房前屋后種點菜,平時靠撿拾破爛換點零用錢維持生活。每逢過節,兒子一家在寬敞的大瓦房里大魚大肉,老母親卻只能孤苦伶仃地在老房子里以淚洗面。在鄉親們的多次勸說下,王大媽終于下定決心,把不孝子趙某告到了法院,要求兒子每月給付贍養費300元。
承辦該案的吳法官沒有急于下判結案。她以女性特有的細膩和敏銳感覺出這起案件如果能調解結案將會更有利于維護王大媽的合法權益。她帶著書記員多次到趙某的家中,給趙某宣傳老年人權益保護的法律常識,做他們的思想工作。趙某認為母親告兒子讓他在鄉親們面前很沒面子,每次都對法官說:“隨你們法院判吧,我該給錢就給錢,該坐牢就坐牢”。
通過走訪村民,吳法官詳細地了解了王大媽為了養育兒子付出的辛勞,也更加堅定了通過調解方式化解這對母子恩怨的信心。她決定將巡回法庭就開在趙某所在的村委會,開庭時間就定在
聞訊的鄉親們都趕來旁聽。一開始,被告趙某就稱自己收入不高,仍然不同意給付母親贍養費。吳法官當庭宣讀了對趙某供職的修車廠的調查筆錄,證明趙某的月收入近兩千元,在當地算是比較高的收入水平了。然后,吳法官進一步闡明法律規定,并講述了原告王大媽為兒子成長付出的種種艱辛。慢慢的,趙某不再狡辯了,而且深深地埋下了頭。見此情形,吳法官說:“今天是重陽節,也叫老人節,尊老、敬老、愛老、助老是我們中國人的傳統美德,一個人連自己的母親都不孝敬,他怎么能在社會上受到別人的認可呢?”一番話說的趙某既羞愧又后悔,主動提出把母親接回瓦房和他一起居住,管吃住管看病并每個月給母親300元零用錢。在調解筆錄上簽字捺印后,趙某當著鄉親們跪在母親面前,于是有了本文開頭的一幕。重陽節,法官巧妙的調解了這起贍養糾紛案件,也為這個普通的家庭修復了久違的母子親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