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為進一步落實司法為民宗旨,及時解決涉訴來信來訪中反映的問題,減少當事人重復來信來訪,及時解決問題,近日,濱海法院實行人民來信來訪跟蹤告知處理制度,明確對上級法院、同級黨委、人大、政府等部門負責人和本院院長批轉的人民來信來訪,一律實行告知跟蹤處理制度。其主要內容是:

一是各承辦部門在接到此類人民來信來訪后,應及時了解人民來信來訪中反映的問題,填寫“人民來信來訪復函”,由庭局主要負責人過目后七日內寄送來信人,告知來信來訪人目前事項處理情況。

二是法院立案庭專人在承辦部門接信后的七日后,聯系當事人,了解涉訴信訪案件的處理情況,征詢當事人對此事處理的反映;對不能服判息訴的,分訴其原因、提出對策建議,并及時形成書面的材料向院主要領導和有關單位反饋,便于領導掌握情況,尋求下一步的解決方法。

三是各部門安排專人或案件承辦人辦理人民來訪早期處理情況復函事項,實行人民來訪早期回復登記制,便于核實檢查,同時對人民來信來訪復函實行一信一報制度。

四是在立案庭跟蹤過程中確屬有一定責任的信訪案件,立案庭將提請院領導批轉院紀檢部門立案查處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最終處理結果由紀檢部門按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報送,并向當事人再次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