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豐法院“四種精神”鑄法魂
作者:董正遠 前進 發布時間:2008-10-06 瀏覽次數:1037
本網鹽城訊:江蘇省大豐法院在深入開展“大學習、大討論”和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活動中,要求全院人員繼續倡導“包公、愚公、黃牛、公仆”四種精神,把學習活動不斷推向深入。這四中精神的具體內容為:
一是辦案時要有剛直不阿、鐵面無私的“包公精神”,不為權勢所屈、不為名利所惑,切實踐行“公正與效率”的主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二是工作中要有開拓進取、矢志不渝的“愚公精神”,在浩如煙海的法律知識中,不懈積累耕耘,不斷提高司法能力。
三是態度上要有奮力拼搏、埋頭苦干的“黃牛精神”,“只管前行莫問草,要知背后早揚鞭”,踏踏實實、兢兢業業,切實把工作做扎實。
四是思想上要有樂于奉獻、先人后己的“公仆精神”,時刻以黨和人民的事業為重,樹立正確的權力觀,慎獨、慎微、慎權、慎欲,以人民群眾是否滿意作為檢驗成績的試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