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今年1-9月,徐州市泉山區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172件,審結138件,結案率較8月份之前有所下降。為此,泉山法院針對9月份收案數大幅上升、新類型案件增多、案件協調難度大等實際,積極采取切實應對措施,確保有效推動行政審判工作的開展。

一是強化程序保公正。一方面,準確把住立案關,避免“立案難”。對起訴人提供的材料認真審查,準確把握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對于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人身權、財產權的行政案件,只要不屬于《行政訴訟法》第12條排除的范圍,均予以受理;對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則告知其解決問題的途徑和救濟方式,依法保護當事人的訴權。另一方面,在審理中,從行政主體是否適格、事實和證據是否清楚、充分,程序是否合法以及適用法律是否正確等方面進行嚴格審查,依法公正裁決。

二是強化協調促和諧。圍繞構建官民和諧,進行全方位協調,先由案件承辦人組織雙方協商,全面掌握雙方爭執的焦點及各自態度;承辦人協調不能達成一致的,由庭長組織雙方進行協調;庭長協調仍然不能達成一致的,再由分管院長與原告、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進行溝通協調。在協調的過程中,把握好立案審查、庭前準備、庭審、送達四個環節,不放過任何一次協調機會。對爭議比較大的疑難案件,則請當事人信得過的親友幫助做協調工作,確保案結事了。

三是強化考核提質效。在日常審判工作中,加強對個人業務能力的考核,重點考核審結率、裁判正確率、和解撤訴率。為此,行政審判庭根據院里考核方案,提出“確保審結率、裁判正確率,全力提升和解率,不折不扣地完成其他各項指標”的行政審判工作思路,實行庭內案件研討制度、周清月結案件督辦制度、移交評查案件審核制度,以此推動行政審判工作質量和效率的提高。

四是強化溝通促互動。主動與行政機關溝通,努力實現工作的良性互動。經常與行政機關負責人和工作人員溝通,在交流中推動行政執法水平和行政司法水平的共同提高。對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發現的行政執法中存在的瑕疵,及時向行政機關通報,提出改進行政執法建議,協助行政機關避免和減少違法行政行為。同時建議行政機關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增強行政執法人員的依法行政意識和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