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縣法院“五項措施”提高審判率降低案件存量
作者:張東鵬 發布時間:2008-10-06 瀏覽次數:801
本網徐州訊:沛縣法院推行五項措施提高審判效率,全面清理未結案件,降低案件存量。一是實行案件審限倒逼管理。要求全院干警圍繞全年案件審結率達到95%以上,年底未結案與上年持平的既定目標不放松,責任到人,全面清理未結案。各庭每周對未結案存量進行全面排查,并按收案時間對案件進行倒逼管理,限時辦結。對簡易程序案件審理超過2個月、普通程序案件審理超過5個月的,由院督查組發出督辦令。二是實行疑難案件會診制。由分管院長和業務能力較強的庭長組成專家組,對疑難復雜程度較高的案件及時進行會診;特別疑難的案件,向法律咨詢小組咨詢或提交審委會進行研究決定。三是實行院領導參與辦案和分工督辦制。該院領導積極參與辦案,對重大案件親自擔任主審法官或審判長進行審理。同時,實行院領導分工督辦制度,院長負責對全院案件進行督辦,分管院長對各自分管的庭室案件進行督辦,每周聽取一次分管庭室的辦案情況匯報。四是實行多辦案獎勵制。鼓勵干警加班加點清理未結案,每月在局域網和宣傳欄公布各承辦人“辦案排行榜”,對多辦案的干警給予鼓勵,對審判質效偏低的干警進行督促。五是強化后勤保障。圍繞審判執行這一中心工作,加強各項后勤保障工作。評估拍賣工作加快節奏,縮減非審限用時,提高效率;送達、保全實行“錯時工作制”,利用早晚時間和雙休日進行,確保送達保全工作的高效、快捷,為案件審理提供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