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司法公正是社會正義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司法透明是實現司法公正和社會正義的重要保證和基本標準,也是司法活動接受社會公眾與當事人監督的有效途徑。邳州法院一向注重司法透明,堅持不折不扣的落實審判公開制度,具體而言有以下幾點值得大家參考:

第一,要樹立司法透明的觀念,積極推行審判對社會公開的舉措。具體而言:一是基層法院擴大巡回開庭的數量。二是切實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關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三是進一步擴大公民旁聽開庭、媒體報道的渠道,堅持正面宣傳為主、媒體監督為輔的原則。四是適度推進科技審判法庭建設,更大范圍內向社會公眾公開審判過程。

第二,進一步貫徹審理公開與裁判公開的有機統一。一是堅持裁判文書簽發制度。二是通過制定下發規范性文件、加強案例指導等形式,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取消司法實踐中個案請示的做法。三是加快探索審判委員會由案件討論制向案件審理制轉變的具體做法與可行性措施,如直接組成合議庭審判、集體旁聽庭審、參與合議庭審判等形式。四是進一步完善院、庭長監督指導辦案的制度,即在保障合議庭、獨任審判員獨立行使審判權、強化其主體地位和責任意識的前提下,充分發揮院、庭長對于合議庭、獨任審判員的監督、指導職責。

第三,進一步公開裁判結論形成的過程、理由和依據。審判公開僅局限于法庭審理過程公開和裁判結論的公開,還難以達到司法公正的要求。因此,應要求法官在文書中根據案情詳盡地闡述裁判的理由。

第四,規范合議庭成員變更、開庭日期變更、延長審限等程序事項的告知程序,做到開庭筆錄有記載、裁判文書有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