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今年以來,銅山法院刑事審判庭在抓好刑事案件質量的同時,重點強化法官釋明權的運用,讓被告人服判息訟,不僅有利于被告人入獄后的教育改造,也提高了刑事審判工作效率,降低了上訴率。

第一從庭前入手。在送達起訴書時,針對部分被告人存在法律認識錯誤、對專業術語不了解等情況,積極進行法律闡明,使被告人能正確理解法律規定、認清犯罪事實,消除對立情緒,使被告人自愿認罪;

第二從庭審著手。在法庭審理過程中,法官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注重有針對性地結合事實和應適用的法律,對被告人當庭進行法制教育, 使其對照事實和法律條文給自己量刑,對自己所犯的罪行應受的法律處分即量刑幅度有較充分的思想準備。

第三在宣判后,法官重點向被告說明法院判決的法律依據和法定從輕、減輕、酌定從輕等主要情節,同時就被告人提出的諸如定罪、量刑等方面的疑問及時進行全面的解答,解決被告人因不懂法而盲目上訴的問題,使其從心理上服判,從而達到降低上訴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