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法院四項措施有效調動速錄員工作積極性
作者:趙大勇 發布時間:2008-09-26 瀏覽次數:871
本網鹽城訊:濱海法院重視速錄員隊伍建設,采取多項措施激發和調動速錄員的工作積極性,保證了速錄員隊伍的穩定性,較好發揮了速錄員在審判工作中的輔助作用,10名速錄員均能在所處庭室內獨擋一面,有效緩解了人少案多的矛盾。
一是多方面與正式干警同等對待。對于本院的建設和管理,與正式干警享受同等的“建議權”;在全院性重大集體活動中,要求速錄員和正式干警一起參加;在本院舉行的文體比賽活動中,與正式干警享有同等的參賽權,最近舉行的“迎國慶卡拉OK比賽”中,一、二等獎3名獲得者中,有2名為速錄員;對于所發表的文章,與正式干警享有同等的稿酬獎勵。
二是改善物質待遇。在財力十分困難的情況下,努力提高速錄員的工資水平和物質待遇,速錄員和正式干警一樣享受交通補助費;為速錄員交納養老保險金等“五金”,以解除速錄員的后顧之憂;在發放獎金和福利方面,速錄員同樣能夠按照一定標準享受。
三是提供良好學習條件。重視對速錄員的業務培訓工作,定期定人對速錄員進行培訓和輔導,確保速錄員能夠勝任本職工作;積極為有志于報考司法資格或聘任制書記員的速錄員創造良好的學習環境和學習條件,去年,有一名速錄員順利通過考試成為聘任制書記員。
四是設立考評單項獎。在年終評先評優過程中,為速錄員設立單項獎,并制定具體的評選標準和程序;對于所評選出來的先進個人和正式干警同臺頒獎,并通過多種形式進行宣傳,如讓他們在全院干警大會上進行交流發言等,積極發揮他們的模范帶頭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