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揚州訊:近年來,揚州廣陵法院受理的銀行卡透支案、親朋借貸案及婚姻家庭案大幅上升,法院通過調研發(fā)現,這幾類案件常常是由于雙方溝通少、理解少、交流少而引發(fā)。法院把解決矛盾糾紛的關鍵點放在調解上,實施三項措施,力促案件調解,化解雙方矛盾。

一是開辟息訴欄。法院在立案大廳開辟“息訴欄”,引用民間俗語、警示諫言、醒世名言等,從日常人際交往、尊崇法律、闡述情理法三者關系等方面,告誡人們應注重和睦相處、共同構建和諧社會,勸勉人們多溝通多交流,勸戒當事人停訪息訴。

二是開設調解室。法院在息訴欄下開設調解室,聘請一名具有法律專業(yè)知識的人民陪審員,返聘一名從事民事審判三十余年的老庭長進行訴前調解和立案調解。他們利用豐富的基層民調經驗和良好的群眾基礎,結合息訴欄上的俗語向當事人講明情、理、法,一天之內訴前調解三起,立案調解兩起,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是開啟聯(lián)動網。法院擴大邀請協(xié)助調解和委托調解的案件范圍,積極借助社會力量解決糾紛。設立道路交通巡回法庭,與事故處理部門實行調解工作對接,及時解決矛盾,化解紛爭。充分發(fā)揮工會、婦聯(lián)、基層組織、中介機構、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的作用,邀請基層調解組織人員到庭協(xié)助調解,健全調解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