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徐州鼓樓法院在審判工作中注重“快、活、便、省”,提高訴訟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快”,就是辦案效率快。該院以最快的速度進行立案、送達、排期、調解、審理、裁判、執行,并且盡可能多地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對簡單糾紛,在立案速裁時予以調處解決。

“活”,就是辦案方式靈活。該院充分運用隨送達隨調解、邀請基層組織干部和人民調解員參與調解、就地辦案、巡回辦案等靈活、簡便的方式解決糾紛。執行人員靈活運用各種執行方法,用好、用足法律賦予的執行措施,多渠道地查找被執行人的財產,實現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便”,就是便利群眾訴訟。該院對殘疾人、行動不便的老人、婦女,實行巡回立案,預約上門立案,雙方當事人隨到隨審隨調,同時還開展走村入戶開庭活動,便利群眾訴訟。

“省”,就是節省審判資源和個案成本。該院將調解工作貫穿于訴訟的全過程,力爭使當事人息訴止訪,案結事了,確保以最少的訴訟投入和最低的訴訟成本,實現最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