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銅山法院張集法庭在辦案過程中,堅持案件調解自愿、合法原則,在準確把握調解時機和尺度上有自己的思路和技巧。

該庭注重圍繞案件特點尋找調解突破點,以事了為目標,靈活運用調解方法。在審理離婚案件時,對夫妻雙方因生活瑣事發生爭吵后,一氣之下走進法院要求離婚的,張集法庭均會在法定期限內,給原、被告雙方當事人一個冷靜思考的空間,并從情、理、法等方面加以引導,促其深刻反省,最終捐棄前嫌,握手言和。而對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審理,考慮到時間拖長,不僅不利于調解,而且雙方的矛盾會逐漸加深。該庭采取“快刀斬亂麻”的調解方式,一旦受理,迅速審理,及時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