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一件離婚案新沂市人民法院從立案到結案,僅用1小時,并且雙方當事人對結果都非常滿意。 9月11上午9,新沂法院的法官剛剛上班,一對夫妻就急匆匆來到民事審判庭要求離婚經過詢問,民事審判庭得知這對夫妻均系新沂市新安鎮人,但自2002年起就一直在新沂市生活,并在市內購買了一套房屋。因為雙方夫妻感情破裂,原告王某某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與被告李某某離婚。在詢問過程中,被告李某某也同意離婚,而且急欲返回蘇州做生意。法院在做雙方和好工作無果的情況下,決定立案受理,并在取得雙方當事人的同意下,對本案進行了庭前調解。針對雙方爭議的房屋,考慮到原告王某某欲長期在新沂生活,而被告李某某又要返回蘇州經營生意,法官經過耐心細致調解,最終雙方達成了協議,一起離婚糾紛瞬間在1小時內化解,達到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