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陽法院強化法制宣傳提升審判工作透明度
作者:劉敏 孫海雷 發布時間:2008-09-22 瀏覽次數:1128
本網鹽城訊:近日,射陽法院為努力提升審判工作社會效果,積極探索審判工作的適度社會化延伸,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充分發揮審判工作的規范和導向功能,增強群眾法制意識,力求審判工作更加透明度,采取四項主要措施。
第一、積極探索審判工作的適度社會化延伸,提升審判工作的社會效果。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充分發揮審判工作的規范和導向功能,增強企業法制意識,力求審判效果的最大化。大力開展 “送法進企”等活動,通過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向企業和群眾宣傳法律知識。加強司法建議工作。對審判工作中發現的基層政權組織在行政管理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企業運營中存在的突出矛盾糾紛,及時向黨委、政府提出司法建議,促使黨委、政府加以重視和改進。
第二、進一步做好涉企案件的審理工作。結合新形勢下企業發展的新特點,充分認識到訴訟工作在維護企業穩定經營,促進企業和諧發展方面的特殊作用和價值,高度重視涉企案件的訴訟工作,堅持庭前調解、庭中調解、庭后調解相結合,貫徹好“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原則,優化企業發展環境。
第三、不斷深入開展“參與社會調解鎮鎮到”活動。轄區人民法庭要進一步深入開展“參與社會調解鎮鎮到”活動,要依靠社會調解機制推行審判工作,將通過訴訟調解促進社會大調解的理念,貫穿于處理矛盾糾紛的始終。利用社會力量,促進訴訟調解與社會調解形成互認。建立協助、委托送達制度,減輕人民訴累。
第四、不斷完善便利訴訟的各項措施。加強訴訟指導,強化訴訟風險提示,為當事人正確行使訴訟權利、合理實施訴訟行為提供幫助。為涉及沿海開發企業的案件、“綠卡”持卡人開辟綠色通道,優先立案、優先審理。進一步擴大簡易程序的適用范圍。對權利義務關系明確,證據確實充分的案件,要發揮簡易程序快速便捷的優勢,快審、快結、快執,及時定紛止爭,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