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鼓樓法院采取五項措施促調解
作者:周秀峰 發布時間:2008-09-22 瀏覽次數:825
本網徐州訊:徐州鼓樓法院把調解工作作為法院工作的重點來抓,采取多項措施積極促進調解工作,取得了明顯效果。
一是建立健全訴訟調解考核機制。把訴訟調解結案率作為考核法官審判業績的一項重要指標,列入部門年度崗位責任制和法官崗位技能競賽項目之中,并作為評先、評優和晉升的依據。
二是進一步建立健全調解指導組織。專門成立訴訟調解工作小組,指導訴訟調解工作,結合民事審判實務、季度例會對疑難案件進行會診,集體指導,尋找調解的突破口,提高個案調解成功率。
三是進一步充實訴訟調解審判力量。要把富有民事審判經驗、了解鄉村風土人情且善于做當事人思想工作的審判人員,充實民事審判,特別是人民法庭工作崗位,加強訴訟調解工作。
四是積極探索訴訟調解的新途徑。把好調解時機,講求調解藝術,把訴訟調解向庭前、庭后“兩極”延伸。
五是要建立訴調對接機制。進一步加強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強化巡回法庭作用,促進司法調解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