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進一步規范司法行為,提高裁判文書的制作質量,江蘇省睢寧縣人民法院從“五個方面”入手,規范裁判文書制作。

一是規范裁判文書的整體結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書基本樣式的要求,該院強調每一案件承辦人,要嚴格按照法律文書樣式書寫裁判文書,遵照繁簡相宜的裁判文書改革思路,避免出現有“空洞”的內容,同時,進一步強調裁判文書要全面客觀地反映案件訴訟活動的過程。

二是規范訴辯雙方爭議及認定事實的表述。針對每一具體案件,該院強調裁判文書要具體真實地表述訴辯雙方當事人的意見,要列出案件的證據及訴辯雙方對證據的意見,表述質證的過程,緊扣爭議焦點,逐一進行分析。

三是規范裁判文書的語言文字。該院要求每一承辦法官加強自身文學素養和法學素養,提高語言表述能力,用法言法語進行表述,避免在法律文書中出現方言土語及不應有口語化的表述。

四是規范裁判文書的說理過程。該院強調裁判文書在說理中,針對每一案件個性特征,要著重闡述案件裁判理由,避免說理公式化、概念化和空洞化,要做到有的放矢,特別是要使敗訴方真正明白其敗訴在什么地方,為什么敗訴,看后心服口服。

五是規范裁判文書法條的引用。該院要求裁判文書要全面引用法條,強調要先引用程序法后引用實體法,引用實體法時,應本著從基本法到特別法,從法律到行政法規及司法解釋的做法,禁止引用規章等作為判案依據,同時,該院還提倡承辦人在裁判文書尾部撰寫法條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