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917上午,銅山縣法院大門前,千響的鞭炮吸引了眾多群眾的圍觀,大彭鎮王門村農民韓松夫妻二人飽含感激之情,向銅山法院蔡可勇院長、民一庭黃敏庭長、李靜副庭長和王會收法官送上了四面錦旗。

事情還要從十年前說起。199710月,韓松在大彭鎮四清水庫旁承包范圍內建設特種養殖場養殖種貂,經濟效益一直不錯。然而,情況自20029月起發生了變化,徐州礦務集團新河煤礦回采造成韓松養殖場區域塌陷,致廠房開裂,圍墻倒塌,用韓松的話來說,一夜之間種貂快要跑光了。雙方協商賠償未果,韓松于20053月將徐州礦務集團和新河煤礦訴至法院,銅山縣法院一審判決新河煤礦補償韓松財產損及合同不能履行的違約金共16萬余元,徐州礦務集團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徐州市中院以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為由發回重審。

案件在重審期間,韓松申請撤回起訴,收集證據后去年又重新提起訴訟,要求被告新河煤礦補償其各項經濟損失40余萬元。被告新河煤礦則以塌陷區域土地早已征用,其建筑物損毀不屬合法損失予以抗辯。該案韓松在向法院提交其存在合法承包關系,以及相關損失的證據,需求司法保護的同時,還不斷到煤礦和有關部門、政府機關反映情況,成為當地黨委、政府關注的典型案件。

鑒于此案涉及地方和煤礦企業的關系,處理不當可能引發不穩定因素,銅山法院由民一庭庭長、副庭長和骨干法官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一方面告知韓松應當依法提出訴訟請求,闡明理由,并按照證據規則的規定承擔舉證責任,以證明權益是否合法及損失的數額。蔡可勇院長還多次接待韓松,耐心聽取其主張和要求,釋明法律法規,使其尊重司法裁判,較理性地看待應得的補償。另一方面,蔡可勇院長、侯勇副院長還與主辦法官數次前往徐州礦務集團、新河煤礦、大彭鎮王門村,聽取被告對案件處理的意見,邀請鎮、村干部協助調解。徐州市中院曹建平副院長親自出面做雙方當事人的工作,提出補償方案。近日,在徐州、銅山兩級法院以及政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韓松終于獲得補償15萬元。于是,出現了文章開頭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