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法院三項措施規范與人大代表聯絡制度
作者:王晟 發布時間:2008-09-17 瀏覽次數:691
本網淮安訊:近年來,盱眙法院為規范與人大代表的聯絡工作制度,根據憲法、法律和上級法院的有關規定,結合本院工作實際出臺了與人大代表聯絡制度,對人大交、督辦案件進行扎口管理,收到了非常好的社會效果。
首先是在健全組織制度上下功夫,增強聯絡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該院把與縣人大代表的聯絡工作納入該院工作的重點工作范圍,增進與縣人大代表聯系,爭取縣人大代表支持該院工作,促進該院進一步做好審判工作。并將該院的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事項,及時向縣人大代表通報。每季度、半年、年度向全縣人大代表寄送法院工作簡報和征求意見函。
其次是在加強走訪力度上下功夫。尊重人大代表歡迎其行使憲法賦予的各項權利,對人大代表做到誠懇禮貌,熱情周到。對縣人大代表的建議,經認真研究,全部及時予以答復。按時辦理縣人大代表建議和縣人大代表來信,并將辦理結果或辦理進展情況及時答復縣人大代表。對縣人大代表提出的涉及審判工作的合理化建議由院領導作為重點進行研究落實。
第三是在拓寬聯絡形式上下功夫。使人大代表更能直觀、感性的接觸法院工作。該院把與縣人大代表的聯絡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工作任務。通過加強代表聯絡工作來推動全院整體工作,積極協助人大機關做好組織縣人大代表視察法院和對法院工作的評議活動。對縣人大代表在視察、評議中提出的建議和意見,逐項落實并向其通報。另外,我院還通過加強與來自基層的代表聯系,豐富了我院服務和諧社區建設的工作思路,通過主動與律師界人大代表聯系,完善了律師閱卷制度,切切實實通過加強代表聯絡工作,為法院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定期組織開展與縣人大代表的聯絡活動,加強對工作的檢查、督促、指導,及時解決重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