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從服務大局出發有情執行為企業渡難關
作者:陸圣斌 發布時間:2008-09-17 瀏覽次數:568
2008年春節剛過,上海某公司起訴南通某建筑集團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案,標的為2380萬元,并申請訴前保全。南通中院立案受理后,執行局承辦法官立即查封了南通某建筑集團有限公司的所有銀行帳號,查封了該公司在建的幾塊土地。對一個建筑集團公司來說,封了所有的銀行帳號,等于卡住了一個人的脖子,要生存是很難的。南通某建筑集團有限公司是南通主城區的一家龍頭企業,公司有許多建筑工人和農民工,這樣一來許多人的工作無法干了,生活也得不到保障。為了穩住大家的情緒,為了使企業健康發展,須盡快解除查封銀行帳號,要解除查封,須提供擔保等有一整套手續要辦,該公司領導找到區委、區政府,找到區政法委,區政法委找到崇川法院,崇川法院找到南通中院,南通中院領導在該企業提供擔保后協調立案、執行等部門,指示依法盡快幫助解封。
南通某建筑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朱海進獲悉后,感動萬分,為了表達對中院法官的感激之情,他代表公司全體員工專門制作了一塊匾,由于經常外出,沒有時間送。前幾天,他從外面一回來就想著這次一定要到南通中院來送匾,當面感謝南通中院法官。王成局長從朱海進手中接過匾,說:“為了社會的和諧穩定,依法服務經濟建設大局,為企業排憂解難是我們法官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