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近幾年來,為了消除當事人和群眾的疑慮和誤解,實現“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工作宗旨,增進社會對法院裁判的理解與信任,銅山法院在實踐中不斷進行探索,推行“以審判為中心,以法官為主體”的全新法官評價體系,案件實行判后答疑、法官寄語、附明法條等措施,并著力推行庭審小結,不斷提高法官駕馭庭審能力增強司法透明度,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該院要求凡是經過開庭審理的案件,法官都要盡可能的在庭審中對當事人無異議的事實當庭予以確認,對當事人之間的爭議焦點當庭進行回應,深入淺出的辨法析理、答疑解惑,就當事人分歧從情理法的角度作出評判,借助庭審小結這個環節,在法院與當事人、群眾之間架構起溝通的橋梁。

此舉遏制了法官的恣意判斷,有助于提高法官的庭審駕馭能力和法律素養,能及時有效的宣傳法制,為判決和調解做好“鋪墊”,使當事人息訴、服判、愿調,杜絕社會公眾對裁判的妄加猜疑。當事人和旁聽群眾看到了法院透明公開的審理過程,知道了“法院為什么會這樣判,不那樣判”,使得該院調解撤訴的多了(調解撤訴率一直保持在76%左右),上訴、上訪、信訪、纏訟的少了(上訴率2%左右),案件審判質量和效率得到了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