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行政協調促“官民”和諧
作者:邱淑玉 張季林 發布時間:2008-09-16 瀏覽次數:907
本網南通訊:由于行政訴訟案件系處理“民”與“官”之間的糾紛,“民”告“官”案件往往存在著判決率高、上訴率高、上訪率高的特點。近年來,通州法院進行了積極探索,在行政訴訟中引入行政協調機制,在“官”、“民”之間架起了一座促進和諧的橋梁。
該院行政審判堅持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原則,針對具體行政行為有一定瑕疵的案件,及時對行政機關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行政機關認識到自身行政行為的瑕疵后,主動糾正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促使行政相對人自愿撤訴;針對行政行為合法,原告提起行政訴訟不當的案件,合理引導當事人通過民事訴訟正確行使自己的訴訟權利,或息訴息訪;針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因工傷引起的工傷認定案件,積極對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工傷賠償進行協調,化解雙方之間的糾紛,促使原告在糾紛解決后撤回訴訟。
該院今年行政訴訟案件撤訴率達57.14%,同比增長5.71%。今年5月份起審理的20件行政訴訟案件,僅有四件判決結案,其余16件均通過法院協調后原告主動撤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