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三措并舉實現訴調對接良性互動
作者:鹿海彬 發布時間:2008-09-12 瀏覽次數:887
本網徐州訊:為了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的優勢,豐縣法院在加強對人民調解的指導的同時,不斷加強與人民調解的聯合,努力促成人民調解和司法調解的有效銜接。
一是豐富形式,指導人民調解。定期組織社區人民調解員到法院旁聽案件審理,定期組織法官和人民調解員進行業務交流,選派調解經驗豐富的法官向人民調解員傳授調解技巧,幫助他們提升調解能力。
二是加強合作,引入人民調解。一方面邀請人民調解員走進法庭,參加案件審理并協助法官開展調解工作;另一方面選擇一些典型案件委托給人民調解員,讓他們在庭外對當事人進行調解,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員的自身優勢,實現法官和人民調解員的優勢互補,以共同化解糾紛,實現訴調對接的良性互動。
三是確認效力,支持人民調解。對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人民調解協議的,另一方當事人可憑生效的調解協議向我院申請支付令;為依當事人的申請出具相應的法律文書,法律文書對人民調解的結果進行確認,強化了調解結果的履行力。今年以來,該院確認的23起人民調解案件的當事人已全部自動履行了調解協議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