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為了更好地滿足全面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需要,進一步規范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案件的審理,通州法院決定從521日起涉少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統一歸由少年法庭審理。該院在涉少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牢固樹立以調促和的和諧訴訟觀念,堅持多調少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原則,引入庭前釋法庭前意見交換等機制,將調解貫穿于審判全過程,積極探索適合未成年人案件調解新方法,大力加強調解工作,努力把糾紛化解在判決之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截止99,少年法庭共審結涉少民事案件29件,其中調解結案23件、撤訴6件,調撤率達100%。最大限度地做到案結事了,有效保護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在強調調解的同時,該院在涉少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注重“快、便、能”。突出一個快字,強調辦案效率,力促快審快結,對于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雙方爭議不大的案件,在庭前進行調解,力爭把糾紛化解在庭審前,這樣既提高了辦案效率,又節省了訴訟成本,節約了司法資源;推出一個便字,采取上門調解等措施,給案件當事人提供更多方便,力促權益得以及時保障,讓當事人體會到司法的人文關懷;注重一個能字,在制定調解方案時充分考慮執行的可能,調解后說服教育義務人自覺履行,以鞏固調解效果,確保調解兌現,盡量不給案件留尾巴,不給當事人添訴累。